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渠道
举报须知:
1. 对师德失范行为提倡实名举报,举报人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、师德失范行为的事实以及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,并对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、做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,坚决打击造谣和污名化教师的行为,依法维护教师权益。
2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。
2.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,不得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合法权益,不得提出与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要求。
3. 以匿名方式举报的,需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,否则不予受理。
4. 举报人需告知可反馈的联系方式。
邮箱:hqbzb@neepu.edu.cn
电话:64807046
意见箱位置: 一教四楼转角处